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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时间:19-05-28 22:2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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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的一次实战练兵,是检验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程度并尽量缩短与社会之间距离的有效方法。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巩固专业思想,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及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拓宽专业知识面,培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护理学院实习管理小组。

(一)护理学院实习管理小组组成。

组长:高群 

组员:海洁美   李曌懿   各实习队队长

(二)护理学院实习管理小组职责。

1 、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2 、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3 、定期与实习医院联系,听取对我院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对学院提出的要求,组织力量为建设实习基地服务。

4 、进行实习动员工作,阐明实习的意义、要求,进行组织纪律、安全保密教育。

5 、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 、实习结束,对学生参加实习的表现进行总结分析。

二、辅导员老师职责

1 、辅导员老师在学生实习中起指导作用。

2 、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学生实习点报名,学生实习动员,学生实习安排等。

3 、在学生实习期间,每月应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实习、生活等情况,指导、督促、检查学生实习,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书面记录。

4 、辅导员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处理。

5 、督促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6 、学生实习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三、实习队长职责

1 、密切配合辅导员老师做好日常各项实习管理工作。

2 、每周应向辅导员老师反映一次实习学生情况,遇特殊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辅导员老师汇报。

3 、掌握实习同学的生活和学习状态,督促本队同学加强防范,确保本队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掌握本队同学的请销假,离归队情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和实习医院的指导教师和主管部门汇报。

5 、及时准确地在辅导员老师和同学间传递实习和就业等方面的信息。

6 、做好各种统计上报材料的汇总工作。

四、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 、以实习点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选取一名学生作为负责人,即实习队长,接受学校和实习点的工作指导,实习队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实习点应定期召开例会,有关问题由实习队长每月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应立即汇报。

3 、学院领导及指导老师定期到各视点巡视指导、了解情况。

(二)组织发展和政治学习制度

在具备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实习队成立学生党支部,由该支部支委会负责本队同学的组织发展等工作。不能设立党支部的实习队,由年级办统一成立支部负责。

(三)出勤制度

1 、实习生个人一律不准私自离开实习点,外出或回家必须先告知实习队长,经实习医院负责老师同意后,向辅导员请假,经同意批准后,再向护理部或科教科等部门的负责人请示,得到允许后放可离开,离开前需向实习队长报告离归队时间。

2 、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作息时间,严格出勤。

3 、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须有实习所在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和实习医院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准假,病休期间不得外出。如需请长假需经所在医院和学院批准。未经同意不参加实习者按违纪论处。

4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私自换班。

(四)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主管人员指挥,服从作息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 、上岗必须按实习医院要求着装,整理仪表仪容,使用礼貌用语。

3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 、不利用工作时间及实习医院设施办个人私事。

5 、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遇突发事情应沉着冷静,确保个人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6 、拾到遗物主动上交,不动患者或实习医院的任何物品。

7 、尊重患者的各种权利,不打听议论患者的隐私,和实习医院员工友好相处。

8 、严禁在外私自打工。

(五)生活制度

1 、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不奢侈浪费。

2 、同学相互关心,相互爱护,互相照顾,相互尊重。

3 、不偷窃,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

4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勤剪指甲,保持衣着整洁。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烫发,女生不浓妆艳抹,严格按照实习医院的要求着装打扮。

5 、不乱丢纸屑、杂物,保持环境及宿舍卫生,做到内务整洁。

6 、每天轮流值日,及时清扫整理宿舍,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7 、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关闭电扇、空调等设施。

8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使用违禁电器和酒精炉等易导致火灾的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品。

(六)学习制度

1 、虚心学习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养成劳动习惯,熟练掌握护理技能。

2 、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并定期进行整理,每月上交实习队长一份实习工作小结。

3 、注意收集素材,为撰写实习报告、毕业论文作好准备。

4 、实习结束后要参加医院和学校组织的出科和技能考试,要认真复习,做好准备。技能考试不合格者,将按结业处理。

(七)违纪与处罚:

1 、有下列行为属于违纪

( 1 )触犯法律法规。

( 2 )偷窃。

( 3 )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

( 4 )擅自外出,不回宿舍过夜。

( 5 )私自在非实习医院以外兼职打工。

( 6 )不服从实习医院管理,采取失礼或过激行为。

( 7 )无故迟到、早退、私自换班。

( 8 )违反实习医院员工守则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 9 )擅离岗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 10 )由于工作轻率疏忽或不负责任引起患者不满或造成医疗纠纷的。

( 11 )工作期间吸烟、喝酒、吃零食。

( 12 )私拿实习医院设备和物品。

( 13 )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使用实习医院内设施。

( 14 )夜不归寝,容留异性住宿。

( 15 )酗酒,闹事。

( 16 )赌博。

( 17 )上网(彻夜不归)。

( 18 )消极怠工,懒惰,无故旷工。

( 19 )同学之间不团结,拨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2 、处罚

以上情节严重者,学院和医院有权责令该学生停止实习,回校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奖励

具备以下条件者学院给予表扬并视情况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 1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患者服务,为学校、医院树立了良好形象。

( 2 )工作不计报酬、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 3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

( 4 )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学。

( 5 )讲究卫生,生活俭朴,内务整理出色。

( 6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 、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

( 1 )以学校和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习生管理规定。

( 2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 3 )按时参加实习工作,出勤率达到 98% 以上。

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 1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 2 )虚心向前辈、向同学们学习,取长补短。

( 3 )重视日常学习,尽快掌握专业技能。

4 、实习鉴定为优秀

( 1 )实习正常完成。

( 2 )实习鉴定为优秀,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者。

( 3 )被实习医院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

(九)判定实习成绩为不合格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实习;不服从医院实习安排,中途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因自身原因未经辅导员老师同意离开实习医院;因个人问题被实习医院退回;未完成实习任务的;被公安部门处分的;重大问题不听从学院统一安排者;谎报实情,一经查实者。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

(十)中止实习或转换实习点的有关手续

按学校教务处实习有关规定,在校生不得随意中止实习或转换实习点。

实习期间因病、因就业或其他重大问题,不能参加实习,必须转入其他单位实习的,正常审批手续如下:

1 、由本人上交书面申请(因病必须有实习所在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转入其他单位实习的需出具新单位许可该生实习的证明原件。

2 、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

3 、经护理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核实并与实习医院商议,同意退回学院。

4 、得到护理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确认后,必须由本人至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办理离院手续,方可离店。

5 、从学校领取实习协议,由学生本人与新的实习医院签约后,送还学校。

6 、按时进入新实习点实习,继续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四、实习总结

1 、实习结束后,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实习鉴定手册》、实习队月例会记录,实习队和实习生个人工作总结,并将以上材料上交护理学院存档。

2 、实习队长需带领实习队员办理好离院前有关手续,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