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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时间:21-06-11 01:2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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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

(一)教学计划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

据;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

(二)教学计划的内容有: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要求;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修业年限;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及时间分配;考核方式;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和必要的说明。

(三)编制教学计划的原则:

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的关院,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专门人才。

2、必须深化教学改革,不断优化课程结构。每一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基础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都要有合适的比例。在课程与课程之间,要注意“纵的顺序”和“横的联院”。

3、必须合理地安排课程门数和分配教学时数,以保证学生知识结构合理和教学质量。

(四)教学计划由院院部提出、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要保持教学计划相对稳定。教学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在一个周期内不做大的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修改,应由教务处与院部主任讨论后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进行。

二、学期授课计划

(一)内容:课程名称,总学时、理论课学时、实训课学时,授课年级、班次、学生人数,主讲教师、副讲教师,起止年、月、日,制表人、教研室(实训室)主任签字、院部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

(二)编制单位:由教研室(实训室)主任和教学秘书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编制学期授课计划,一式四份。

(三)授课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院部,一份教研室,一份交实训室存查。院部教务科根据批准后的授课计划编排课程表。

 

三、教学任务书

为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各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内容包括教学科目,理论及实训学时数,一式四份,分别由教务处、教研室、实训室和教师本人存查。

 

四、课程表

(一)课程表是全校师生进行教学与学习活动的日程表。编排课程表既要考虑各学科的特点,又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二)课程表内容有:学生专业与班次;课程名称(包括理论课、实训或实习课);授课时间、地点;周次、起止日期和必要的说明。

(三)课程表编排:本科基础课由校教务处编排;本科专业课由各院教务科编排。

(四)课程表下发后,未经批准,不得变动。专业课表要在开学前上报校教务处存查。

 

五、 授课进度表(教学日历)

(一)内容:周次、授课内容、月日、星期、节、班、教师(职称)。

(二)编制单位: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根据课程表和授课计划编写学期学科授课进度表印发给任课教师和学生,并分送院部、教务处存查。

(三)授课进度表一经印发,必须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应列为该学期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六、  教学大纲

(一)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它是编写及教科书和进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编制和执行好教学大纲,对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二)教学大纲应以学科的科学体院为基础,根据教育学的原则、认知规律,有顺序地排列该门课程的章节、目的要求、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和要点、实训或见习、实习内容和学时分配等。

(三)教学大纲由教研室编写。编写教学大纲要以专业的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科学地掌握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层次要求明确,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研室编写的教学大纲,经院部领导审核,送教务处批准统一印发执行。

(四)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在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基础上,教师可以适当地补充新进展、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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