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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护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时间:13-09-23 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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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护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临床实践能力的重要阶段。该阶段教学要在复习、巩固和加强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密切联系实际,从而培养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护理人员。
    2、毕业实习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所规定的各科实习任务。毕业实习大纲是毕业实习遵循的基本文件。
    3、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以实习护士身份参加临床实际工作。教师应重视教学工作,立足实践,严格要求,正规训练,不断提高带教质量。
    4、毕业实习时间长、学科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达到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的全面领导与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学校管理职责
    1、拟定每学年实习医院数量;确定各医院实习生名单、负责学生
编组,做好实习组长的选拔和培训,组织好实习前教育和实习生进、出点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修订)本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并
组织实施。
    3、建立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组织实习检查,了解各实习医院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评议教学质量,汇总教学基地的教学情况,研究和解决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对各实习医院申报兼职教师的初审和考核,加强对临床带教教师的培训和培养。
    5、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6、加强实习生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实习基地管理职责
    (一)医院管理职责
    1、毕业实习是医院的主要工作之一,应由分管教学院长全面领导,纳入医院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好,把实习生作为医院的成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养。
    2、毕业实习教学全程管理由医院科教部门(护理部)负责,并指派一名人员具体负责实习管理,负责与学校的正常联系,共同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3、制定本医院的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与学院共同协商,确定每年度实习生人数,组织进点教育,安排好实习科室及业务讲座。
    5、按照学院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习教学,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带教工作和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经常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检查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开展师生互评,相互激励,促进教学相长。
    7、严肃考试纪律,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及时认真做好出科考核工作。
    8、严格请(销)假制度。对违纪或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医院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做好实习生生活管理,协调和解决学习和集体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10、做好实习生的毕业实习医院鉴定。
    (二)实习科室管理职责
    1、实习科室是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在护士长的直接领导下,由专人全面负责日常的实习工作,选拔已聘兼职教师,承担实习带教任务。
    2、对实习生进行入科教育,安排实习生工作任务。
    3、负责制定本科室实习教学计划,指定带教老师,分配带教任务。有计划地组织本科室的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和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强化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检查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落实实习大纲完成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实习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深入了解学生思想政治、实习态度、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等表现,及时总结,讲评;发现问题及时疏导、教育和批评指正。
    6、严肃出科考核制度,带教老师应认真、及时填写实习生的实习手册。
    (三)带教教师管理职责:
   1、强化教学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思想上正确引导,业务上从严要求,医德上良好示范,工作上一丝不苟,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熟知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在日常带教中认真贯彻“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的态度、严密的方法和严格的要求),培养学生科学的工作作风。     
    3、学生进入科室,带教老师负责介绍科室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注意事项,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4、强化训练学生的临床基本技能,要求学生掌握大纲规定的各种临床基本技术操作。
    5、听取学生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四、实习生组织和要求
    1实习生以医院为单位成立实习组,可根据人数多少指定组长、副组长,由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组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管理和思想工作。
    2实习组组长职责
    (1)主动协助医院科教部门(护理部)做好进点教育和培训。
    (2)了解和掌握本组同学的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负责传达和布置学校和医院对实习生的要求和任务;并定期向学校和医院科教部门(护理部)汇报全组实习情况,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
   (3)关心爱护同学,调动全组同学实习的积极性,组织同学参加医院的业务学习和协助老师搞好各项考勤,加强宿舍管理,确保宿舍文明、安全、卫生。
    (4)协助科教部门和带教老师负责检查、督促全组的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实习结束后,做好全组实习总结。
    3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2)实习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医院集体报到。实习科目、轮转日期,应按学校和医院实习计划进行,未经批准,实习时间及内容不得任意减少或延长,不得任意变更实习科目。
    (3)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安心实习。
    (4)积极参加医院安排的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及业务活动。
    (5)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进行“三基”训练(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及时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实习生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出科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科室实习;单科实习结束时应及时填写好“毕业实习手册”交科室进行鉴定和评分。
    五、实习纪律规定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工作职责。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2实习期间无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无理要求。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就地休息,需要离开医院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根据就业需要(参加人才市场交流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等),每人可请就业假15天。
    4实习生病假应持医院或指定就诊医院病情证明到科教部门(护理部)办理手续,原则上就地治疗。
    5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组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实习科室同意后交科教部门(护理部)审批,一天内科室批准,三天内由辅导员和所在实习单位科教部门(护理部)联合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三天以上由所在实习单位科教部门(护理部)和护理学院年级办联合批准后,还需上报学校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满后应及时到科教部门(护理部)办理销假手续。
   6实习生不得委托其他同学代请假;不得借故和违实请假;不得未请假(含未经批准)离开医院;不得无故或借故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续假手续超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7因病、事假凡某一专业科室缺实习1/3以上(含1/3时间)的,该科室实习以出科考核不及格论处,在实习结束后必须补齐该科实习,经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考试。凡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考试,应降入下一级重新实习。
 


 
                                            辽宁医学院护理学院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