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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试行)

信息来源: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时间:16-10-11 09:0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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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试行)

   

为促进护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护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院青年教师的实际,围绕理想信念、敬业态度、操守德行、学问修养、业务能力、管理水平诸方面,努力开展以理想、责任、敬业、奉献为主旋律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学科素质、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目标:

1.培养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胜任教学工作,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及科学研究能力
4.锻炼青年教师的行政管理能力,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

三、培养对象  

新近录用上岗的青年教师及高校教学经历少于三年的新调入教师。高校教学经历三年以上,经学院考核合格,不作为新教师培养。

四、培养时间

    三年至五年

五、培养内容

1.师德师风

1.1确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1.2培养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1.3树立法纪观念和团队精神;

2.教学能力

2.1跟班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门课(含理论课及实践课)。(临床实践期间对跟班听课不做要求)。

2.2教材阅读。全面了解和阅读拟主讲课程的各种教材、课件和相关论著,并撰写学习笔记。 

2.3备课试讲。参加本教研室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安排在教研室或全院范围内试讲。

2.4公开教学,一学期不少于1次。公开教学由学院安排本专业教师和院级督导员听课和评议。

2.5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技术。

3.实践能力

   在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由教研室和学院统一安排新教师到附属医院参加临床实践一年(具体要求按照护理学院教师参加临床实践的实施细则执行)。

4.科研能力

3.1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3.2加入科研团队,做好科研助手,参与学术研究。

3.3申报科研项目1项,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5.行政工作

积极参加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活动及学校各级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完成学院、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在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由教研室和学院统一安排新教师做兼职管理工作一年,在此期间实行坐班制。

6.学生工作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担任兼职辅导员一年。

六、培养措施

1. 被新近录用上岗的青年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未参加学校安排岗前培训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承担教学任务。

2. 新聘青年教师到校三个月内,由所在教研室为其指定一名治学严谨,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的教师为其指导教师,指导其系统熟悉教学、科研业务基本环节,帮助其制订发展规划。

3.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进步和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精神。 

2)帮助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实践锻炼,熟悉教学工作规程和各个教学环节,把握教学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能力。

3) 对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建议。

4) 进行科研工作指导。确定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有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积极吸收青年教师参加课题工作;指导教师在申请科研项目时,应将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纳入课题组成员。定期与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学术讨论,并在学术上给予指导。与青年教师的讨论情况(如议题、主要问题、需解决的问题等)应有记录。

4.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尊敬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努力增强教育管理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2)服从学院和教研室的安排,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3)接受指导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转正、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培养管理 

1.专门管理,层层负责 学院成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各教研室要为青年教师建立培养计划和考核档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教研室考核体系中。

2.定期联系,随时跟进 学院每学年专门研究一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召开l-2次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3.能力加强,学位提升 有计划地安排尚未取得本学科最高学位的青年教师报考并攻读学位。

八、培养考核 

1.每学年,各教研室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进行小结和考核,并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中的有关栏目。学院相关部门参加考评工作。

2.青年教师的培养纳入各教研室主任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