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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工作中,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情况说明的同学,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和护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要求,于4月3日早9:00-12:00之间,在锦州医科大学主校区5教学楼会议室由本人或者受委托人携带补交的资格审查原件材料,如体检和高中毕业证等,再次核实审查,逾期不候。
护理学院
2025年3月28日